國際編目原則聲明
(1)通用性(2.2項)與FRBR、FRAD、FRSAD息息相關,權威紀錄就是其所表現的功能之一
(2)權威紀錄的實體包含書目紀錄的實體,但反之則不一定
(3)目錄!=書目:
目錄:在眼前或手中才能編(目錄應當是有效果與效率的工具)
功能:
- 查找(find)
- 辨認(identify)
- 選擇(select)
- 取得(acquire)
- 瀏覽(navigate)
書目:不一定要拿到手中
1.一般而言,應為每一載體呈現建立獨立的書目著錄。
2.書目著錄通常以作為載體呈現代表的單件為基礎,並可包 括屬於被體現的作品和表現形的屬性。
1.一般而言,應為每一載體呈現建立獨立的書目著錄。
2.書目著錄通常以作為載體呈現代表的單件為基礎,並可包 括屬於被體現的作品和表現形的屬性。
控制式:固定,人為,不變(例:國際編目原則聲明、巴黎原則)
非控制式:隨意,通稱
3.著錄資料應以國際認可的標準為基礎。
4.著錄可以依據目錄或書目檔案的目的,採用不同的詳簡層 次(levels of completeness),詳簡層次的資訊應告知使用者。
註:書目紀錄編完還要再加入館藏紀錄
(4)檢索項(Access Points):
6.1 項 通則(General):
4.著錄可以依據目錄或書目檔案的目的,採用不同的詳簡層 次(levels of completeness),詳簡層次的資訊應告知使用者。
註:書目紀錄編完還要再加入館藏紀錄
(4)檢索項(Access Points):
6.1 項 通則(General):
以最通用的名稱為權威檢索項,若沒有,則用正式名字
團體:當有很多名字時,每個名字都視為一個新的實體
6.2項 檢索項的選擇(Choice of Access Points) :
團體:當有很多名字時,每個名字都視為一個新的實體
6.2項 檢索項的選擇(Choice of Access Points) :
以最早使用的名稱為首選(用最先用的語言)
6.3.3項 權威檢索項的選擇(Choice of Authorized Access Point):
因為Auther專指寫字的人,但有些書的主題內容不是字(例:畫冊...)
參考資源:
權威資料功能需求
6.3.3項 權威檢索項的選擇(Choice of Authorized Access Point):
以該領地名稱起頭
(5)7.1項 查找(Searching):
需縮小範圍
需縮小範圍
搜尋引擎的重要性
(6)術語:
Key Title: ISSN中和其他不同,比較特別的名稱
AACR2: statement of responsibility(作者)因為Auther專指寫字的人,但有些書的主題內容不是字(例:畫冊...)
參考資源:
權威資料功能需求
http://terms.naer.edu.tw/detail/1679293/
2.心得:
今次繼續國際編目原則聲明剩下的部分,發現光是術語的部分就佔了這份文件近一半的部分,雖然前半部分比較重要,但是看到這麼多術語,還是有點令人膽顫心驚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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